10月31日,尤溪法院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尤溪国有林场等部门,共同举行三明市首个金毛狗蕨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启动仪式,为一批被盗挖、贩卖的金毛狗蕨“安家落户”,用实际行动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尤溪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李兴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春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长擎,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池哲胜以及尤溪国有林场副场长林上杰等出席活动。尤溪县城关小学部分师生代表参加活动。
2023年3月至11月期间,罗某甲、林某甲擅自非法采挖金毛狗蕨974株,并售卖给罗某乙、林某乙、张某某等人。罗某乙、林某乙、张某某三人则分别通过线上平台售卖金毛狗蕨,后通过快递邮寄给下单买家。
2024年6月21日,尤溪法院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并赔偿生态功能修复费用合计79849.12元。
该案扣押的金毛狗蕨活株,在尤溪法院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尤溪国有林场的共同协作下被种植于保护地,目前生长态势良好。
启动仪式后,“大手牵小手”野生植物保护法治宣传活动随即开展,法院干警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代表介绍尤溪野生植物分布情况,并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下一步,尤溪法院将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力度,强化部门配合协作,充分发挥基地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等作用,以法治之力守护尤溪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