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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
作者:吴诗园 刘尔威  发布时间:2024-10-24 08:33:27 打印 字号: | |

古树不语

见证历史沧桑

林海波涛

守护绿水青山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古树名木司法保护,10月18日,尤溪法院联合县林长办、洋中镇政府、人保财险尤溪支公司等部门共同开展“林长+生态司法”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系列活动。尤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春迎,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池哲胜,洋中镇党委书记欧棣出席活动。


10月18日下午,尤溪法院与县林长办共同签订《关于构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

该《意见》紧密围绕共建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基地、构建数据互联共享机制、建立古树名木“司法守护人”制度、严厉打击涉古树名木违法犯罪等方面内容,探索建立辖区内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配合密切、内容广泛、高效务实的古树名木保护强大合力,为生物多样性、景观多样性保护和区域绿色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随后,洋中镇桂峰村民委员会与人保财险尤溪支公司签订《三明市尤溪县古树名木保险协议书》,为2棵树龄600余年的桂花树、1棵树龄150余年的紫薇树、1棵树龄120余年的桂花树共计投保30万元,让古树名木“老有所依”。

接着,吴春迎院长、池哲胜局长、欧棣书记为首批“古树名木司法守护人”授牌。

据了解,“古树名木司法守护人”由生态环境类案件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业林业知识技能过硬的林长、长期扎根基层的村官组成,他们将不定期开展管护巡查,落实监督职责,让“绿色瑰宝”更加枝繁叶茂。

授牌仪式结束后,尤溪法院发出三明市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旨在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增强社会各界人士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为古树名木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活动尾声,各单位联合开展古树名木巡护与综合治理,实地察看古树名木的保护情况,排查古树名木倾倒、腐朽、枯枝、病虫害等问题,并当场制定防治方案,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治。

古树名木是“绿色的国宝”,是“活着的文物”。下一步,尤溪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多措并举为辖区古树名木穿上司法“铠甲”,为绿色美丽尤溪建设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傅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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