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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救助金帮受害人渡难关
作者:麻慧敏 吴诗园  发布时间:2024-09-05 21:32:56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为我们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帮助我们渡过难关!”近日,蔡某的妻子郭大姐将一面印有“执勤为民 用心用情”的锦旗送到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对执行干警尽职高效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据悉,2019年,在尤溪县某砂场从事机械修理工作的蔡某不幸被脱落的机器部件(铁块)砸中脑部,造成重型开放性颅脑外伤、左侧肢体偏瘫等伤害,经鉴定为四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蔡某要求砂场的所有权人蒋某、卢某、黄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100余万元遭拒,遂将三人诉至尤溪县法院。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因卢某、黄某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赔偿款,蔡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过法官多次耐心调解、释法析理,卢某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是,黄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查无行踪等原因,该案进入“终本”程序。

  “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在“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开展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蔡某因此次事故需要持续就医,医疗费用极大,且家中还有两位老人和三个孩子要照顾,全家生活非常困难。

  了解情况后,尤溪县法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认定蔡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经上报审批依规向蔡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尤溪县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不断加强和完善司法救助工作,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暖心的司法温度。


 
责任编辑:傅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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