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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土必“珍”
作者:刘尔威  发布时间:2024-07-04 08:59:17 打印 字号: | |

2024年6月25日是第34个全国土地日,为引导群众树立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尤溪法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局、田长办前往城区主街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法官叔叔,什么是耕地呀?”

“小朋友,耕地是指主要用于种植小麦、水稻、玉米等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耘的土地,我们要好好爱护耕地。”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耕地保护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违法用地查处等政策法律规定,并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耕地承包、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切实增强群众保护耕地的意识。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资源是生活之基、生产之要,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所在。下一步,尤溪法院将持续加强对土地资源的司法保护,建立健全法院与土地执法行政部门耕地司法保护协同工作机制,营造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良好氛围,为保护土地资源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傅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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