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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里的巡山记
作者:刘尔威 吴诗园  发布时间:2024-03-28 08:49:41 打印 字号: | |

每年的3月21日是"国际森林日"

今年的主题为

“森林与创新——创新型解决方案,创造更美好世界”


为促进森林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提高群众森林保护意识,3月21日,尤溪法院组织开展“司法巡山+生态法宣”国际森林日主题活动。




尤溪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九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巡山小队”,深入九阜山实地察看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生长情况、监控设备和宣传标语分布情况等,并在景区周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普法宣传。后相关部门开展尤溪县“林长+生态司法”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联席会,与会人员围绕涉林刑事、行政案件展开研讨,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

尤溪法院立足“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省级森林养生城市”地域自然优势,聚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筑牢绿色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筑牢绿色屏障。开通涉林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绿色通道,结合涉诉涉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156”模式,将涉林纠纷纳入“大调解”体系,在三明市首次邀请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参与民事案件审理,切实提升涉林案件审判执行质量,2023年来,审理各类涉林刑事案件17件、民事案件86件、行政非诉审查45件。

二、建立协作机制,凝聚林改合力。出台《关于为尤溪推进林改再出发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成立驻县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组建解决集体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合议庭,建立巡回法庭、重点林区景区法庭等。联合林改协作单位认真听取林农代表、村干部代表及有关部门意见建议,2023年来,参与林改专题调研会14场,开展个别访谈100余人次。

三、部门联动普法,加强法治教育。落实生态司法教育的牵头责任,创新“巡回审判+在线直播+普法宣传”模式,常态化深入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联合县检察院、县林业局等部门深入基层开展《尤溪县深化林改创新林权管理机制十二条措施》专题授课活动并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在重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6次,法治宣传8次。

下一步,尤溪法院将充分发挥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创新生态修复模式,建立健全生态修复长效机制,不断延伸司法保护触角,为守护尤溪“绿水青山”提供司法保障,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美画卷绘就司法底色。



 
责任编辑:傅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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