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4日,尤溪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收到了一面印着“审调结合巧运筹 司法为民建和谐”的锦旗。
“黄法官,感谢你们团队和生态技术调查官的帮助!这起案件终于圆满解决,实现双赢!”尤溪县某村委会书记激动地说。
原来,尤溪县某村民委员会与陈某于2018年签订《毛竹林经营承包合同》,在合同期内,陈某受自然灾害影响与市场行情变化而无力经营毛竹林,2021年后便拖欠该村民委员会相应利润款。在核算利润款时,双方当事人对于陈某是否存在过度砍伐毛竹、每亩立竹量等情况存在分歧,遂诉至尤溪法院。
为更好地查明案件技术事实,经尤溪法院申请,三明中院指派“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成员——尤溪县林业执法大队新阳中队副中队长郭日增作为本案的生态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
郭日增充分运用专业技术,全流程参与现场勘查、庭前会议、开庭审理等环节。
庭后,尤溪法院充分发挥生态技术调查官、新阳林业站工作人员对林业技术、林业政策熟悉的优势,经多次共同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陈某继续履行合同并缴纳所欠利润款。承办法官与生态技术调查官、新阳林业站工作人员还从专业角度出发对毛竹种植进行技术指导,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锦旗虽轻,情义却重。群众利益无小事,尤溪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立足审判职能,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