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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 护绿水青山丨尤溪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刘尔威  发布时间:2023-06-06 08:51:26 打印 字号: | |

6月5日,是第52个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为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6月5日,尤溪法院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引导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专项普法

县中心广场上,尤溪法院联合尤溪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耐心细致地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并通过发放环保宣传手册、悬挂横幅、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意识,积极投身于生态文明建设之中。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环保宣传手册600余份,接受咨询30余人次。


走进企业

尤溪法院、尤溪检察院、尤溪生态环境局邀请县实验小学师生共同参观福建尤溪华扬纤纺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建鑫森合纤科技有限公司的特色环保项目,切身领会“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内涵与实践路径。

参观结束后,法院干警向职工们详细介绍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引导企业树立科学管理与绿色生产的发展意识,自觉成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者、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


庭审观摩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落,一起非法采矿案件庭审在尤溪法院科技法庭正式拉开帷幕。

稀土被称为“工业黄金”,是现代工业的“维生素”。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间,被告人陈某、王某等7人非法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发的特定矿种(稀土),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告人叶某、陈某等6人明知是非法采矿的矿产品而予以收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案经过一天的审理,将定期宣判。


      此次庭审邀请了70余名尤溪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党员干部和群众到场旁听。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的保护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下一步,尤溪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力度,以司法之力护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责任编辑:傅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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