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创造诚信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尤溪法院干警走上街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及临街商铺发放“3·15”普法宣传资料,结合发生在消费领域的典型案例,向群众详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群众要注重提高甄别能力和维权意识,在购买商品时要注意辨别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情形,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权,提醒广大经营者要负起法律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保证产品质量。同时,干警们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群众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售后服务、霸王条款、七天无理由等问题,进行了细致地解答。
本次活动,共深入商家店铺20余户,发放宣传单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通过此次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维护自身消费者权益的认识,引导大家建立了正确的维权意识,取得了良好法律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