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件财产保全案件。申请人称,被申请人有一笔执行款在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账户中,随时有可能被当地法院发放出去,希望尤溪法院务必尽早处理。
为有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尤溪法院执行局决定转变常规委托保全方式,立即派出执行干警前往被申请财产所在地对被保全财产进行核实。
案件受理时间是周四,当天已没有前往淮安市的动车,次日出发将无法在工作日抵达淮安市。时间紧、任务重,2名执行干警一边与淮安经济开发区法院联系,准备相关手续材料,一边查询前往江苏省淮安市的路线,晚饭后连夜驱车,千里奔赴淮安市。
最终在周五下午3点,赶到淮安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与当地法院执行局沟通,成功保全了被申请人在淮安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案款,有力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下一步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抢占先机。
善用保全措施是快速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今后,尤溪法院将持续灵活运用保全手段,加大财产保全力度,以提高财产保全率助推执行质效提升,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力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