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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无小事,丢弃烟头造火灾
作者:刘尔威  发布时间:2022-10-28 10:20:04 打印 字号: | |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但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地贫瘠并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2020年4月18日11时30分许,被告人王某到尤溪县新阳镇某村“际井柄”复垦荒田期间,吸烟后未熄灭的烟头随意扔到田边杂草丛中。当天12时许,烟头丢弃处杂草起火并迅速蔓延,引发“漈头水尾”等山场森林火灾。经鉴定:该火灾过火面积345亩,其中非林地188亩,有林地面积计95.35亩(有林地面积51.7亩,疏林地面积87.3亩),荒山面积18亩,直接经济损失73811.15元。当日,被告人王某在尤溪县新阳镇自家住宅被尤溪县公安局民警口头传唤到案。


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王某在禁火期,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上,被告人王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切记进林不带火,火源不入林,火灾无小事,对于违反规定擅自野外用火行为一律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责任编辑:傅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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