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尤溪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梅仙法庭与联合镇政府工作人员在联南村开展“3.12义务植树活动”。
在植树现场,干警们热情饱满,铲土填坑、挥锹培土,分工合作,将一棵棵树苗植入刚挖好的树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奋战,30棵树苗在道路两旁迎风而立,为美丽乡村增添了一抹新绿。
植树活动后,法官们走进集镇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活动,向周边群众发放生态法治宣传手册,宣讲植树造林、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呼吁广大村民自觉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去。
下午,尤溪法院法官们来到联合镇吉木村吉木补植复绿基地,实地查看基地一期、二期、三期林木生长情况,并抽查部分地块清点栽植数量、测量林木行距、栽植长宽等。
尤溪县气候温暖湿润且土壤肥沃,森林覆盖率高,在天独厚的林业资源优势下,盗伐滥伐林木、故意毁坏林木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由于原受损地常不具备补植复绿条件,被告人缴纳的补植复绿保证金一直难以处理。
2017年2月,尤溪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联合出台了《林业生态修复公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破解了生态修复公益资金 “出口”难题,使用生态修复公益资金,在联合镇吉木村建立吉木补植复绿基地。
目前,该基地已完成三期造林计划,累计造林462亩,投入生态修复公益资金46.8万元。